2005年 06月 25日
// 雛妓之苦
記者一行人走在紅燈區的街道上,街上拉客的男女雞頭不斷主動走上來說:「3 US dollars.(三元美金)」當記者擰頭拒絕時,他們即降價說:「2 dollars and 50 cents Come on Sir」在當地,雛妓的童貞只等於兩罐汽水的價錢。記者繼續深入雛妓的總部,在那裡賣了十四歲的Srey的鐘,在吃飯時間中,記者問他為何不找自願團體求助,Srey卻搖搖頭淡淡地說:「不做這行,也不知可以做什麼,況且我是全家的經濟支柱,能有工作比這更好嗎?」
吃完飯,記者付錢打發她離開,手握鈔票的Srey,卻沒有半點離開的意思,眼睛轉了轉竟哀求說:「我不光是想賺錢,最想今晚在酒店睡,有舒服的床,還有熱水沖涼… 」看到這裡,是否感覺到有點透不過氣........
在當地婦女危機中心幫忙的Phay說:「警察月薪約廿五美金,但他們從雞頭收的每月保護費也是廿五美金,這樣如何禁絕雛妓?」而婦女危機中心亦不能光明正大地運作,因為當當地黑幫知道有雛妓在婦女危機中心時,他們便會不擇手段地把那些生財工具搶回來。所以婦女危機中心的出面是不會看得到有婦女危機中心的名字。
Phay續說:「很多女孩,離開庇護中心後,最後又返回色情行業……另外很多嫖客已不在色情場所找雛妓,而是走上街找,用金錢去利誘這些街童。」要救都無辦法夠,莫非真的要派錢先才幫到他們的生活、他們的環境、他們的待遇......
看過這專題,我感到自己幸福非常,有屋有錢有朋友。如覺得自己不幸福的朋友們,請放遠眼光多一點,世界上比你不幸的還有千千萬萬個。
~部份文章轉載自第798期壹週刊
by karvitz
| 2005-06-25 18:00
| :: 人生小體驗